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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立法鼓励销售带装修新房 以期提高建筑资源利用效率

时间:2014-05-14 阅读:4008

  广东 省人大常委会昨日通过《广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〉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鼓励销售带装修的新房,以期提高建筑资源利用效率。该《办法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。
          建议明确装修标准限制装修
          《办法》第27条显示,“鼓励建设单位提供产业化装修一次到位的成品房,提高建筑资源利用效率。”新快报记者获悉,审议中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此反应不一,有观点认为,这可能给开发商随意涨价制造空间,但也有人建议明确装修标准,限制装修。
         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研究后认为,装修属于市场调整的内容,目前在行业中尚没有成熟而统一的规范,上位法和有关兄弟省市均未对此作出硬性规定。同时,限制装修还涉及到对公民的财产权利的限制,可能与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抵触。
          不禁宾馆提供一次性消费品
          此前《办法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,拟禁止餐饮、娱乐、宾馆等服务性企业无偿提供餐具、牙膏、牙刷、拖鞋等一次性消费品,否则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。但最终通过的版本删去了这一禁令,改为“鼓励”商家引导消费者,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。但是,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不能无偿或者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,否则将被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者,将接受1万元以下罚款。
          垃圾分类也进入了立法视野。《办法》第36条要求城乡居民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,对依法应当回收处理的废弃物,应当交售有关单位或者放置在指定地点,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。机场、宾馆、博物馆等10类公共场所必须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器具,并分类回收,否则其经营、管理单位将被责令改正,对拒不改正者的罚款额度,将在1万-5万元之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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